河北迁安的狄师傅是一个跑运输的货车司机,干他这行很辛苦,老得在外头开车,回家的时间也不是很固定,经常等他忙完回家,老婆早就休息了。
这天夜里,狄师傅又是忙到大半夜才回家,看到老婆盖着被子躺在床上。但奇怪的是,平时他老婆睡觉都拉窗帘,今天这窗帘却是敞开的。狄师傅就上前推了一推自己的老婆,发现人已经冰凉僵硬死了。他第一反应是跑到他自己家,跑到他的爸妈那儿,向他们求援,说这好像人不中了,家属发现死了之后,疑这个煤气中毒自杀,120急救车到了以后,医护人员经过检查告诉家属赵某已经死亡,医院也无法抢救。那么这个24岁的漂亮媳妇怎么会死在自己家的床上?
事发现场从表面上看,死者的确像是自然死亡,而不像是他杀,经过现场调查,死者生前身体健康。没有容易引发猝死的疾病。死者面部及身上也未见明显伤痕,从屋子的面积和通风情况看,煤气中毒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警方在初步勘察后发现死者脸上和脖子上有一些不明显的伤痕,看见死者身上、脖子上还有耳朵、口部都有伤,这个明显的与一些正常死亡不相符,结合这个尸表的初步检验看,基本上确定了是一场是个命案。
受害者家属本来对于赵某的死因就有所怀疑,并把狄某因为经济问题与女儿有过矛盾等另一些情况提供给警方。在本村的人里面,在与赵某关系密切的人当中,狄某首先进入警方视野。根据前期调查,李某身上的确存在诸多的疑点。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狄某对于事发当天活动轨迹的回忆更是出现了一些盲点,很难以自圆其说之处。按照被害人丈夫的说法,当天白天,他去秦皇岛车管所对他们的货车进行车检,洗澡,然后晚上跟司机以及其他朋友在一起吃饭。警方对他当天的活动轨迹进行了时空定位和查证。在调取相关的监控录像过程中,按照狄某说的路线,在那个他出发的时间段里,并没有发现他在公路上驾驶车辆的图像。根据警方的调查和分析,赵某应该是在下午四点到六点之间遇害的。因为据警方了解,在下午四点之间赵某家的水泵坏了,他的一位亲戚前往赵某家修水泵时,赵某还跟他聊过天。而赵某的邻居告诉警方,天黑以后一直没有看到赵某家里亮灯,这说明天黑之前赵某已经遇害了。恰恰是当天下午四点之后的经历,狄某的记忆有些含混不清,正好这一个小时的时间是咱们案件发生的这个时间段。
说他自己不能说明这个时间段他自己在做什么,也没有人能够证实。从狄某所说的那个浴池驾车返回自己家里,并不需要太长的时间。警方在现场重建时推测了一种可能性,是不是狄某利用了他说不清楚的一个小时返回家里作案,而们也做了侦查实验。抄近路在这个时间内符合作案条件,有条小路,按时间推测,走那条小路,他能有充分的时间。
此时在案发现场复勘的技术员有了一个突破性的发现,在受害人赵某的枕头上,发现了一处似乎是铁锈色污渍般的痕迹,虽然痕迹很浅,但看得出那痕迹是有规律的纹笔,一开始考虑它是无渍,后来觉得它应该是手套印,这痕迹究竟是污渍还是血渍?勘查人员当场用试剂条检测,确定那痕迹是血渍,而且还是人血,这血是怎么来的?是嫌疑人受伤流出来,还是搏斗中被害人的血沾到了手套上?勘察人员在堂屋的炉子里发现了一些疑似纺织品燃烧后的灰烬,据此推测,嫌疑人作案后焚烧了手套和其他物品。为什么其他手指没有沾血迹,只有这一个手指有血。是不是他这手指受伤?是不是这个人平时就戴线手套?丈夫本身是大车司机,也有戴这个线手套这个的习惯。虽然多种迹象都指向了受害者的丈夫,但迁安警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办案原则,在询问调查的同时,继续寻找痕迹物证,力求还原案情的真相。
经过详细的勘察,他们又在受害人的黑色衣服上找到了两处疑似血渍的痕迹,衣服上右肘部有一滴血迹。怀疑是耳朵上流下来的,左大腿部有一点点这个擦蹭血背,肯定是右腕受伤,如果右肘部的跌落血是他自己的血滴到那里的条件则必须是直立状态的。按照受害人在床上躺着的状态,耳朵里的血不可能会跌落到右肘部。警方据此推断,受害人应该是在直立状态下受到袭击而遇害的,炕上不是她被害的第一个案发地点,判断就应该是在他这个被害房间,也就是说东屋的地上。分析说,这个被害人一定是在被害以后,经过这个转移之后才到了炕上。她所存在的这些姿势肯定也是后来人为的,就是处理过在他左大腿上出现的血迹,一定是其他人员在搬动她或者转移她的时候留下来的。
不久,在本村摸排的侦查员传来了一个让大家兴奋的消息,他们发现一名本村的男青年脸上有一道明显的抓痕。据警方了解,这个男青年不仅与被害人和丈夫非常熟悉,还经常到被害人家里来玩。警方进行询问,男青年吞吞吐吐,言辞闪烁,神色异常,他究竟是不是杀害赵某的凶手呢?
而经过了警方的再三询问,这位男青年才极不情愿的说,他这脸上的伤是他几天前跟一个女网友开房的时候留下的,等和网友发生关系,这个女网友不同意。所以在这个宾馆里,他俩就互相有撕扯,在撕扯过程中男青年的脸部被对方的指甲划出一道伤痕,因为他怕刚生完孩子的妻子知道,所以一直对所有的人都说脸上的伤是被树枝刮伤的。通过他们核实,他的话得到了证实。
侦查员经过对狄某身体的查验,发现狄某身上并没有受伤之处,不符合警方对于嫌疑人特征的刻画,另一组侦查员经过对狄某驾车往来录像的再次勘验和监控录像收集,发现了狄某驾车从秦皇岛返程时的图像。他应该走的是超车道,所以说在正常的行车道上,拍照就拍不到。根据以上两点证据,警方排除了狄某的作案嫌疑人,两个重点嫌疑对象作案的嫌疑人都被相继排除。那么此案究竟是什么人作案?作案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呢?
刑事技术人员在现场发现的一个奇怪的现象,现场的这个房间的抽屉上,在这个现场这个柜子把手上,没有发现别的指纹,按照常理,柜子的把手上即使没有嫌疑人指纹的痕迹,起码也应该有受害人和她丈夫的指纹痕迹,因为把手是会被他们经常使用的,柜子、门把手这块都经过了擦拭。而这些事情看起来做得很有耐心,应该是在嫌疑人杀害了赵某,伪装了现场之后判断呢,这个犯罪嫌疑人对现场有一定的熟悉。而且经过了新的伪装,那么如何才能锁定对象,迅速找出作案嫌疑人呢?此时,上级技术部门传来了消息,被害人的枕头上、左大腿上的血字不是被害人的血,支持血迹是嫌疑人血的判断。
西安警方在这个基础上,决定运用家族染色体排查技术,让嫌疑人露出狐狸尾巴。经过第一轮DNA检测鉴定,村里的陈姓家族血样的Y染色体和嫌疑人血样的Y染色体相同。经过第二轮筛选,警方从陈姓家族中找出五个重点人选进行第二轮采血,以检测血样中X染色体,用以和嫌疑人血样对比。最终鉴定出来之后,嫌疑人是24岁的陈某就住在与被害人相隔几十米的斜对面,本来是邻居,与被害人无冤无仇,为什么要大动杀机?
经过审讯,嫌疑人陈某交代了作案的缘由和经过,原来他是相信了网络上的一条借精生子的诈骗信息,给对方陆续寄出了9000多元钱,然后钱是从姑姑家借的。陈某知道狄某跑大车运输,家底比较殷实,而狄某白天几乎都不在家方便作案。所以陈某从大门外确定院里只有赵某一人在家后,就佯装串门进入了赵某的卧室。聊天之后,当赵某起身送客走在他前面的时候,陈某就用一只手捂住了赵某的嘴,用另一只手狠掐赵某的脖子,赵某挣扎反抗时,把陈某的一只手指咬伤。陈某掐死赵某后,见手上有血渗出,就从炉子边找到一双手套戴上,把赵某从堂屋拖到床上,把赵某伪装成睡觉的样子,然后在电视机柜等处寻找钱财。